1、保安服务: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国家关于保安服务政策、规定,根据客户的环境特点和要求,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约定,采取巡逻、门卫、守护、押运、技术防卫等形式,为客户提供保卫安全的相关服务。
2、巡逻服务:保安人员对特定区域、地段和目标进行巡查、警戒服务业务。
3、门卫服务:保安人员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把守、验证、检查的服务业务。
4、守护服务:保安人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护的服务业务。
5、押运服务:保安人员采取随财物守卫方式,保护客户财物运输安全的服务业务。
6、技术防范服务:保安人员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,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目标,设计、安装各种报警器材并定期维护,提供接警,先期处警和其他相关防范业务。
职业培养
基本条件
1、政治素质条件
(1)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社会主义、爱科学。
(2)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(3)爱岗敬业,恪尽职守。文明执勤,礼貌待人。遵纪守法,团结协作。
2、业务技能条件
(1)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。
武装押运
(2)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。
(3)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、发现、处置问题能力。
(4)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、通讯器材、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。
(5)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拿技能。
3、文化条件:具备初中以上学历,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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